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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不动产登记更像“救市”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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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天下网友(过客)

发表于2015-03-02 11:05:53 |
楼主

 

反腐和降房价效用被夸大

酝酿多年的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3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规定,土地、房屋、海域和林木都属于不动产。不动产权利的主体、来源、期限、权利变化等内容应记入不动产登记簿。同时,设置了不动产查询权限,仍未允许私自查询获取权利人信息。

从具体内容看,《条例》主要有两大作用,一是解决了过去不动产登记的多头管理问题,二是实现了不动产登记的规范化和信息化。其反腐作用和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明显被夸大了。

反腐方面,《条例》规定,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、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。由于系统信息不对公众开放,这只能对贪腐官员购房行为起到一定威慑作用。

而且,反腐的重点在官员的“隐形房产”,这部分房产通常由其亲友等代持。而不动产登记并没能解决这个问题,反腐效果有限。

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方面,2010年有关部门就提出制定“不动产登记”政策,至今的五年多时间内,已有10次相关决议、报告等消息发布。政策影响已被市场消化殆尽。

数据显示,2010年至2014年北京、上海和广州三地的月平均房价相对稳定,并未明显受到不动产登记进程的影响。而在2013年,北上广三地的月平均房价还呈现环比增长态势。

虽然《条例》从 3 月 1 日开始实施,但是信息系统可能要到 2017年才能建设完成。这将进一步淡化不动产登记的市场影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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