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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楼市调控有变化,要买房、换房赶紧来看!

发表于2018-01-03


去年年底,住建部领导曾表示,2018年将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,满足首套刚需、支持改善需求、遏制投机炒房。同时,去库存任务再深入,步入县域去库存的新阶段。


调控力度不放松:保持政策的连续性


2017年,据统计,截至目前,全国已有110个城市累计发布了250多次调控政策。


通过限购、限贷、限涨、限售、限商等措施,2017年全国楼市降温并持续保持平稳。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,5月份开始,上海、北京出现房价环比“零增长”,深圳房价环比下跌;到了11月份,11个热点城市新房价格跌回一年前,热点城市的成交降温更是明显。


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最新部署。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、力度不放松,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,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,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

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就提出,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顿力度,加强市场监测分析,提高精准调控的能力和水平,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。


差别化调控政策:

支持改善需求遏制炒房


强调“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、力度不放松”,2018年将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,满足首套刚需、支持改善需求、遏制投机炒房。


有关专家表示,满足首套刚需导向不变,支持改善性需求方面政策或略有放宽,不排除对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、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划分等方面进行政策微调的可能。


严厉的限购和限贷举措在2017年成为众多城市收紧楼市的标配手段。据统计,2017年超过50多个城市加入了限购限贷阵营,部分城市政策甚至经历了多轮升级。


以北京为例,当前是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5%,首套非普通自住房不低于40%;二套房“认房又认贷”,普通自住房的首付不低于60%,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不低于80%;贷款最长期限25年。同时,首套房主流商贷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.1倍,二套房则为1.2倍,限购限贷政策可谓全国最严。



大力发展长期租赁:

加快推进立法保各方利益


针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“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。”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,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,推进国有租赁企业的建设,支持专业化、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,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,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立法,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。


其实,2017年下半年,住房租赁制度改革已成重头戏。首批12个城市开展了住房租赁试点,全国超50城出台了支持住房租赁的政策。北京、上海等城市纷纷增加了房企自持、集体租赁住房等租赁房源的供应,多地上线官办住房租赁服务平台。


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权益不仅是租购同权,更要保护租赁双方的利益。发展长期租赁市场,要采取机制激励市场主体愿意去从事长期租赁业务,如在税收、土地方面采取措施让开发自持住房的企业利益得到保障。


同时,制度上要对租期等进行规定,建议是3年为一个租期,除非承租人提出解约,出租人不能提前结束租约。当前国内对承租人利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还不够明确,导致出租人可以随意涨租金、解约、限制承租人行为,需要进行约束。


去库存工作下沉:

首提县城楼市去库存


与此同时,去库存依然是2018年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工作之一。库存仍然较多的部分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继续做好去库存工作。


县城去库存概念是一个重要内容。楼市去库存分为三个阶段:2015年前基本是一二线重点城市郊区市场去库存;2016年-2017年是地级市(三线城市)去库存;2018年,则迎来县域去库存的阶段。


考虑到县城经济在全国城市经济中的比重仍较大,县城去库存对全国房地产市场交易有积极的托底作用,同时也防范了市场交易大幅下滑的风险。


商业地产去库存比住宅去库存更为紧迫。商业地产的库存积压风险比住宅库存更高,2018年的工作重点不仅是住宅房屋去库存,关键更是商业地产的去库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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